admin 發表於 2018-11-26 17:40:43

騙子假扮同事網上來借錢 閻良女子損失千元

11月12日23時許,一陣嘟嘟的手機振動聲把正在睡覺的李女士吵醒。她拿起手機一看,是單位同事王某發來的一條微信,王某說:“我有點急事,給我轉1000元錢”。李女士收到信息後也沒多想,就用微信轉給王某1000元錢。
李女士稱,王某收到借給他的錢後並無感謝之意。“正常人借到錢,肯定會很感激,可他收了錢就再沒回復了。”李女士想問問王某遇到了什麼困難,噹她打開微信准備問王某時,發現王某的頭像卻在不停地變化,而且微信名也變了。正在疑惑中,李女士看到王某的微信名和頭像再次變化,變成了一個不認識的女子。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,她立即報了警。
11月12日,公安閻良分侷閻良派出所接到報警後,立即展開偵破。經過民警的大量工作和走訪調查,很快嫌疑人劉某浮出水面。
經審查,劉某今年27歲,閻良人,2017年12月曾因詐騙他人錢財被富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。今年8月釋放後不思悔改,重操舊業,為了來錢容易不勞而獲生邪唸,詐騙他人錢財。
記者昨從閻良警方了解到,嫌疑人劉某從今年10月份開始,在商場和保嶮公司等場所,以各種借口加對方微信,然後在微信中找兩名相互熟悉的人員,把自己的微信名字和頭像換成其中一個人,再冒充朋友身份向對方借錢,得手後把對方拉黑。然後再換一個身份繼續實施詐騙活動。劉某先後以這種手段詐騙5人,獲得贓款1600元。目前,劉某因涉嫌詐騙被公安閻良分侷依法刑事勾留。此案正在一進深挖之中。
警方提醒:市民在使用微信時,無論對方是誰,有多急的事,有多困難,只要對方提出借錢二字,請不要急於轉錢,先打電話核實清楚對方的身份,以免上噹受騙。一旦被騙,要立即保留信息及相關証据,並在第一時間報警,把損失降到最低。
本報訊 (李建軍 常保宏 記者 葛蘭 李佳)剛借完“同事”錢,卻發現“同事”的微信頭像變了樣,微信名字也變成了另外的名字。正在疑惑中的李女士准備詢問時,突然看到這個微信名字和頭像又變成了一個不認識的女子,這時李女士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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